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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obesity.bhp.gov.tw/cht/index.php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
參加健康體重管理活動的規則
參與體重控制活動的民眾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1. | 在臺設籍、居住、工作、就學的民眾。 |
2. | 年齡6歲至64歲。 |
3. | 年齡6-17歲兒童及青少年,依行政院衛生署標準為體重過重或肥胖者。 |
4. | 年齡18-64歲BMI大於等於20kg/m2者。 |
5. | 孕婦不予納入。 |
6. | 以健康飲食及運動方式健康減重。 |
7. |
經醫師診斷不適參加體重控制者,不得參加。
圖片引用:http://obesity.bhp.gov.tw/cht/index.php?code=list&ids=116
各衛生局報名處:http://obesity.bhp.gov.tw/cht/index.php?act=locatio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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