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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費用為新臺幣650元整

試別

要項

時間

備註

第一試筆試

報名期間

1015250900

6141800

一律採網路報名,逾期恕不受理。

網路查詢入場通知書

101625(星期一)

請至本院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101年度約僱人員甄選」專區查詢及下載列印測驗時間、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,不另行郵寄入場通知書

測驗日期 

101630(星期六)下午 

僅設台中考區

試題公告

10172

請於當日1200後至本院網站查詢。

試題疑義申請

101721200

731800

應考人可於本院網站申請試題疑義,逾期恕不受理。

測驗結果查詢

101723(星期一)

應考人於本院網站公告開放查詢,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

筆試成績複查申請

1017230900

7241800

應考人可於本院網站申請複查,逾期恕不受理。

寄發複查結果

101727(星期五)

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並輔以簡訊通知。

第二 試電腦打字測試

第二試相關文件與應注意事項查詢

101723(星期一)

請至本院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101年度約僱人員甄選」專區查詢及下載列印測驗時間、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,不另行郵寄相關文件與應注意事項

測驗日期 

101729(星期日)

1.僅設台中考區。 

2.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點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,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,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。 

網路查詢甄試結果通知書

10183(星期五)

請於10183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,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辦理後續進用事宜。

 

註: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,以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!對於簡章內容、報名作業及其他事項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服務之處,歡迎洽詢:(02)33653737

職缺

類組名稱

測驗代碼

正取

備取

約僱人員

一般

C9301

6

12

合計

6

12

 

第一試(筆試)101630(星期六)

()測驗時間及科目

節次

測驗科目

預備時間

考試時間

第一節

租稅法規概要

1350

1400~1520

第二節

法學緒論概要

1550

1600~1720

第一試(筆試)成績(各科目之題型均為四選一選擇題,滿分均以100分計)

()第一租稅法規概要共計50,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50%學緒論概要共計50題,第一試(筆試)成績50%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(筆試)成績,依第一試(筆試)成績順序,按正取名額5倍通知參加第二試(電腦打字測試)

第二試(電腦打字測試)101729(星期日)

第二試(電腦打字測試)之成績滿分以100分計,評分標準如下:

()每分鐘14字(含)以下電腦測試成績25分。

()每分鐘15-29字電腦測試成績50分。

()每分鐘30-79字電腦測試成績75分。

()每分鐘80字以上電腦測試成績100分。

第一試(筆試)成績佔甄選總成績80%、第二試(電腦打字測試)成績佔甄選總成績20%,二者加權相加後為甄選總成績

報名資格

一、具中華民國國籍(不得兼具外國國籍)

二、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。

※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(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);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,包括我國駐當地使、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、貿易、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認證。目前若尚未經前述單位驗()證者,請及早申請,以免損及本身權益

三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。

四、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。

五、應考人所繳交各種報名資格證明文件,於第二試(電腦打字測試)當日繳交審核,不符報名資格者請勿報考。

經錄取進用之約僱人員,依「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」相關規定僱用,報酬5280薪點(33,000/),享有全民健保、勞保,不適用勞動基準法

 

引用:http://botexam.tabf.org.tw/tw/ptc_101ntact/doc/ntact101iphjwekmawgj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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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an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