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自本(102)年11月25日起每週一至週五辦公時間,民眾持消費購物之102年11-12月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5張(驗後不發還,全數捐贈慈善機關),即可至本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、服務處兌換「2014水果月曆」1本,每人限兌領1本,數量有限,兌完為止。

本局說明,為透過不同方式將租稅常識傳送至社會每一階層,灌輸民眾正確納稅觀念,提升國民納稅意願,特別於歲末在所屬轄區新北市、桃園縣、基隆市、新竹市、新竹縣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金門縣與連江縣(馬祖)等各分局、稽徵所及服務處,同時舉辦『持統一發票兌領2014水果月曆』活動,藉以宣導民眾於購物或消費時向商家索取統一發票或使用電子發票。民眾如有任何稅務問題,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洽詢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。

 

資料來源:

http://www.ntbna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77W/View?taxMsgId=1425999e9a30000053ee61af33b93ccb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oan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